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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饱总是撑的慌2009/3/13 《女儿情》误读 话说CCAV现在虽然嘘声如潮,可俺们也否定不了它当年还是创造出很多经典,譬如小时候看的《西游记》是年年重播一直至今。说实在话,那时候俺还是吊着鼻涕的小正太,即使是《西游记》这么老少咸宜的东西也不是都懂。换句话说俺还处于不懂得欣赏女妖怪的人生初级阶段。
由此岔开去,说到08年年末,二手玫瑰、痛仰等等NB人物搞了一场“你在红楼 我在西游”演唱会,万晓利妹子(梁龙语)的一首《女儿情》很是给了俺点惊艳的感觉啊——没想到万晓利那低沉的男声重新来演绎的《女儿情》貌似比原曲更有感觉。 大抵是这两年年纪大了,书念了不少,忽悠人多了,被人忽悠更多了。这倒使俺重新想起“取经女儿国”这一段了,发现里面大有八卦可挖,遂起意欲记之。不过这两年忽悠人惯了,总喜欢在自己写的东西里装十三。为了保持一贯传统俺就借了文学批评的术语“误读”当题目,毕竟所有对作品解读都建立在“误读”上,更别说俺这样的口水八卦乱弹文了。 言归正传,话说师徒四“人”一路驴行之西梁女国,进入了一个全无男人的世界。按豆瓣上某强淫的话说是一个拥有“子母河”(受孕)“照胎泉”(B超)“落胎泉”(堕胎)的自给自足型社会,世世代代如此生活。抛开一些技术问题(比如既然是无男社会,干吗见着男人就花痴),单论女儿国国王与御弟哥哥感情,还是蛮有意思的,且容俺拿两个版本的《女儿情》作比。 原版《女儿情》乃是一串蒙太奇镜头的背景音乐。这组镜头把唐僧同学和女国王间的点点滴滴拼接在一起。唐僧的心慌意乱躲躲闪闪与女王的奔放热情大胆直接尽在其中,凸现了二人暧昧的柏拉图式精神恋爱。而作为插曲,吴静用她柔腻的嗓音突出了女王的女儿心境——纵是一国之君九五之尊,却也是位妙龄女郎,却也有追求爱情的自由与权利;虽是至尊亦是红颜,也有细腻的女儿情怀,也渴望有一个心仪伴侣陪在身边只羡鸳鸯不羡仙! 可是套用一位网友的原话:“唱得我骨头都酥了,我看唐长老有毛病吧?”的确,悟空他师傅实在是畏畏缩缩唯唯诺诺,没有半分爽利的样子,看来愧对自己的男儿身。 在俺还不懂得欣赏女妖怪的时候,俺觉着女王婆妈得要死,坏了唐僧的大事;在俺懂得欣赏女妖怪之后,俺又觉着唐僧婆妈得要死,坏了自己的禅心;可在俺听了万晓利重新演绎的《女儿情》之后,我又觉得女王固然可爱,仨怪物的师傅却也是个悲情的角色。 万晓利妹子(梁龙语)用低沉的声音轻吟这首歌曲时,一种发自骨髓的心灰意冷从他的嗓音里散布开来。“说什么王权富贵,怕什么戒律清规......”只这十四个字,却是字字泣血。也许唐长老从西天取经归来,修成正果荣升成佛,心底某处却仍会鲜血淋漓。夜深寂寥无人时,唐长老也会如此低声吟唱,遥想当年与女王在春光灿烂花影摇曳中协臂游玩之时,眼里分明涌出苦涩。 然而事情一开始就注定了是场悲剧,俺们装逼地称之为命运。唐长老不光是陈江流,他还是金蝉子转世,他还是李世民总书记的御弟。他可以是有道高僧,可以是外交人士,可以是驴友,可以是教育工作者,可以是一切圣洁的符号,但他不是他自己,他也不能是他自己。他的身体是男儿,可精神已经被种种清规戒律,被“道德楷模”这个称号阉割掉了。他想爱,但是不能爱不敢爱。 这样看来,唐长老面对女王的畏畏缩缩唯唯诺诺不是婆妈的性格作祟,而是人性与神性在脑中激烈交锋的产物。一方面是自己的师傅,自己的上司和干亲,以及自己的道德和责任;一方面是做回人性自己和一位如意的伴侣。如此艰难的选择任凭谁处于这个局面都要为难,都要纠结。丹麦有位精神分裂症患者在面临类似选择的时候喃喃自语了句:To be or Not to be This is a question被人们奉为了经典。就说明这样的选择是一个普遍性的世界难题,且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。无论选择得到什么,都会被动选择失去了别的。 唐长老最后选择了向自己的神性和责任低头,成为了“道德楷模”,留下这么一段回忆,忧伤和空虚,以及那首时常被自己吟唱,时常在梦中听到的《女儿情》。 鸳鸯双栖蝶双飞, 满园春色惹人醉。 悄悄问圣僧, 女儿美不美,女儿美不美。 说什么王权富贵, 怕什么戒律清规。 只愿天长地久, 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。 爱恋伊,爱恋伊, 愿今生常相随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另:本文基于CCAV 83版《西游记》电视连续剧,请勿与其他西游作品对号。 2008/12/18 信手翻来,会心一笑很久没有更新了,不好意思又cosplay《蒸发密令》了。
今天和一个新认识朋友聊天,去她的MSN Space看了下,就突然想起了我那沾满灰尘的Space。我的第一个博客。
于是,默默地翻看着这个博客,笑意油然而生。
寂静的夜里,昏黄的灯光下,没有红袖添香,就着滚烫的白开水,在低沉的音乐声中,我回首着曾经的我曾经留下的文字。
原来,这也就是历史,我一个人的。 2008/10/2 买着酱油了哈哈,昨天买着生抽老抽了,于是今天跑去炖糖醋排骨(只是法国人对排骨的概念好像和中国人不一样,我总觉得是糖醋肉块)。 不过忘了买中国醋,先用酒醋将就着。 对不起那两位femme de service了,被我用醋熏着打扫厨房。 现在正就着买面包干吃糖醋肉块呢。 2008/9/21 有史以来分量最重的一次冤大头因为远离学校的无线基站,捕捉不到信号,所以需要网线上网。 于是决定去买一根网线。 普普通通的网线,普普通通的RJ45水晶头,普普通通的三米长度—— 花了我€9.9! 快一百块钱!!!!!!!!!!!!!!!!! (成都只要三块钱,残念!) 现处于极度怨念中! 特别更新在国内不知道怎么的,我的MSN一直登不上。
谁知到了勒芒,它就能登上了。
不过差了其他blog三个月的更新,我懒得补了,就从今天同步吧。 2008/6/16 男人辛苦为了啥?刚刚重新在看《清华寝室夜话》,忽然发现一段台词值得铭记啊:
男人白天奔波,夜里操劳为的啥?
还不是直接或间接,有意或无意的,为他们梦想的,但是现实中还没有的;或者是他梦想的而且已经在现实中找到的;或是他梦想的而且也已经在现实中找到的但是与他梦想不一样的;或是不知道在哪里,存不存在漂不漂亮的女孩子或女人可以吃得更好,穿得更好,睡得更好,走得更少,住得更宽敞吗?
振聋发聩,高屋建瓴,指出了各位哥们儿的奋斗方向!
贴出来与众兄共勉! 2008/6/14 郁闷貌似很久没写和足球有关的东西了!
今天写一个,郁闷!
巴斯滕人品大爆发了!
搞不懂多没内裤的换人!
马卢达下怎么会上戈米?纳斯里是内裤带来吃干饭的?!
那啥,下轮巴斯滕要是放水的话,法国和意大利可以一起在场上烫火锅了,还踢什么踢啊! 2008/6/1 洪熙官的随笔出来混,迟早都要还的! 年轻的时候,我不懂这个道理,直到隐姓埋名浪迹荒野那一刻才醒悟。可即使明白了,也晚了,总不能徒劳无功地去追忆似水年华。这样后悔当初的哀叹我做不出来,毕竟我也曾叱咤风云,也曾在江湖扬名立万。提到南少林十杰,谁不把我洪熙官的大名排在首位!什么?方家老三方世玉?那个没有技术含量的蛮牛青年也能与我相提并论么? 人都有他年轻的时候,那个时候总是充满了热血与斗志。我的青春自然也是那样的激昂,却也无处安放。 世人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——正在青春期的我充满着对异性的美好憧憬,轻易相信了这句谣言。于是我做了一个影响我一生的决定:加入了黑社会。那时我天真的以为,古惑仔的身份用来追女生,会如狼入羊群一般无往不利。谁知道,我错了,错得很厉害。 我的老大本名叫刘裕德,可他是从总舵修行出来的,所以道上人称三德和尚。传说他以前被官府欺压,产生了反社会人格,发誓要以一己之力来报复社会。当然,事情的真相是否是这样已无从考证,真正对这感兴趣的只有陆阿采、童千斤那几个八卦男。反正故事的结局就是三德老大加入了少林,开始混社团。而故事结局对我的影响则是,三德老大蛊惑我成了古惑仔。 我一直都无法忘记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春日,在方家初见三德老大的那一刻。这么说的口气有点背背山的感觉,可是如同奥雷良诺·布恩地亚上校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看冰的那个遥远的下午,我脑中也总会时时浮现那一刻的所发生的一切。有时候我也会偷偷的想,如果那天我没有去方家,人生会不会朝另一个方向发展。 可遗憾的是生命没有BackSpace的按钮,也不能Save/Load,我还是没能抵挡加入黑社会的巨大诱惑,从了三德老大。当时,他只是和善地对我说:“小伙子,愿意为少林,为社团燃烧你的青春热血吗?”我的大脑顿时被这句看似很SB话拖累的死了机,只能激动地点着头。这说明,我当时也只是个热血的SB。可悲的是我要用我的一生为这一时的冲动来买单。 真正开始混社团的日子跟想象中实在相差太远。没有美女,确切地说没有没有我钟意的美女。平民家的女儿总是对我这样的古惑仔敬而远之,一见到我就如遇到洪水猛兽般撒丫子就跑。而道上的美女我又总是对她们敬而远之。我曾亲眼看见李翠屏一边抠着脚丫子打麻将,一边和社团的兄弟划拳喝酒。实在不明白方家老三怎么会对这样的人类(抱歉,我实在不能用女生来称呼她)性趣盎然,尽管她有着一具妖媚的皮囊。 情场的失意让我的业余生活乏味无趣,只有不分日夜地对着木人桩发泄我的精力。赌博和饮酒我提不起兴趣,因为混社团实力才是最重要的,不然对上老仇家武当你会死的很惨。 没有人知道少林和武当是怎么结的怨。也许是少林宣称“天下武功出少林”而武当不服气;又也许是少林打着反清复明的大旗而武当则有着深厚的政府背景……反正江湖上都知道我们两大社团之间那点儿“不得不说的故事”。方家老三甚至还在擂台上打死了武当李巴山的女婿雷老虎,胡惠乾也干死过武当冯道德之徒孙。双方的仇怨就是在这样你来我往中一点一点加深。 其实,作为一个新一代智慧型古惑仔,我一直鄙视双方大佬对这种仇恨的放纵。我总觉得这样的消耗是在削弱双方的实力,只有双方合作起来闷声发大财才是硬道理啊!也不知道武当的伙食怎么样,反正少林喊着慈悲为怀的口号,顿顿白菜萝卜。却不知隔壁家王二养的母鸡被多少大师用来实践过“酒肉穿肠过,佛祖留心头”的哲理。至于少林反清复明的口号我也觉得没什么道理。大家这么打来打去,不还是中华民族吗?不搞民族团结,却搞民族分裂,受伤的终是我们华夏子孙啊。况且就算我们少林举事成功,又有什么准备去治理国家?还不都便宜了那帮台湾岛上的郑氏子孙! 然而,我只是社团里的一只小虾米,人微言轻,只能听从老大们的指示行事。烦心的事儿总是太多,对着木人桩也无法集中精力。于是我爱上了在城外的一条小河边发呆。对着淙淙的流水,你会涌起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”的感慨。终于,我在河边发呆的日子给我带来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。 认识她的结局真的相当的老套,在河边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俗套桥段。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居然敢在我南少林十杰之首面前猥亵少女。无它,唯轰杀之!面对美眉温婉娇羞的红颜,我突然迷失了自己。多少个日子,我在河边对她倾诉心中的一切,发泄生命中的不快。面对我的喋喋不休,她只是温柔安静地听着,默默地靠在我的肩上。后来,我在河边的垂柳下,拥有了她。 但是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冲昏了头脑,我居然没有深究她对自己身世的莫讳如深。直到有天她捂着微凸的小腹来找我,我才知道她居然是个满清的官小姐。没人会相信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,除非他发生在你身上。我已经回忆不起那段时间我是怎么度过,只是恍惚记得没有勇气再去面对她娇靥,每天在酒馆化身成一滩烂泥。到了终于某日,我醒悟过来要去担起男人的责任,于是冒死潜入她家的宅子,却只看到一个冰冷的排位和一个粉琢玉砌的男婴。崩溃,泪如雨下。我开始怀疑我所做过的一切,开始怀疑一切的本质。 最后,我抱着这个孩子远走高飞,离开这个地方,离开这个江湖,也许这辈子不会再回来。她留给我的孩子,起名叫做文定,只盼他能多读点书,安稳地过完这一生。 在一个小山村,我隐姓埋名,做了一个杀手谋生。只在风和日丽的午后,为当地的村民杀猪割肉。只是每每提起屠刀的时候,才发觉前半生已经走远! 原来出来混,真的是迟早都要还的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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